【概况】2004年5月至9月,绍兴市委、市政府在前三轮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本着“依法、便民、高效”的原则,全面完成了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这次审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由649项削减到453项,削减率达30.2%,承诺时间从三轮改革后的平均7.7天缩短到6.39天,提速17%;进便民中心办理事项325项,占保留事项453项的72%,在中心设窗口的部门从原来的19个增加到33个,全部事项进中心办理的部门由原来的4个增加到16个;年检年审事项由130项减少到54项,取消76项,取消率达58.5%;行政审批收费事项由147项减少到72项,取消75项,取消率达51%;实行一审一核制事项263项,占保留事项453项的58.1%;试行告知承诺审批方式事项由原来的9项增加到16项,比三轮审改后增加77.8%。此外,此次改革还制定了网上审批实施办法,建立了行政审批效能的监督规定,成效显著。
16.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及利用公路设施公路改线.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内埋设、架设管线.公路用地及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非公路标牌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