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荣和泰家具有限公司,该公司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荣和泰家具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9X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法定代表人何**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龙市监行罚〔2023〕172号违法行为类型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行为的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佛山市荣和泰家具有限公司于2023年06月25日,在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大坝基地丰华北路2号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叁万圆整(¥30000)罚款金额(万元)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处罚决定日期2023-09-01处罚机关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