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 尹训银)近日,山东省质监局对山东京华家居装饰、青岛宝利源木业、滕州市小飞龙儿童用品等企业生产的儿童座椅、婴儿床、木制组合柜等儿童家具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测,聊城市开发区创星教育用品、泰安市振鹏文教玩具、青岛东磊木器等3家企业生产的学习桌、木制组合柜、椅子不合格,不合格主要原因为结构安全、边缘及尖端、警示标识、邻苯二甲酸酯等。其中,警示标识是儿童家具的一个重要检测内容。
记者了解到,儿童年龄小好动,对于这种可调整可折叠的家具结构,可能会不小心操作,产生意外的夹伤挤伤。粘贴必要的警示标识,能够提醒家长在照顾儿童的时候,提供必要的监护,减少误操作的发生。检测人员还表示,警示标识主要粘贴在容易对儿童造成伤害的位置,年龄适用范围为3到14岁,具体到某一类家具应该有3-6岁等具体的范围。同时,标识的内容、字体大小也有严格要求。警示内容不能小于5号字,警示语不能小于4号字,字体为黑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