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号)以及临夏州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工作部署要求,临夏市消防救援大队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全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公布的临夏市行政区域内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2.“系统”公布的注册地不在临夏市行政区域内但为临夏市行政区域内单位提供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3.临夏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未自主录入“系统”但已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1.社会单位自查。2019年8月1日后,由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社会单位重点自查,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及人员、结论性报告是否已在“系统”公示,出具的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
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自查。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开展自查,重点自查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公示的从业人员是否真实在岗并按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出具的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是否已全部录入“系统”,出具的评估报告是否与单位实际相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落实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如实填写《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自查自纠登记表》(见附件),并形成自查自改报告报大队备案。
1.调查摸底。大队对辖区社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尤其是设有控制室公共建筑的单位底数和开展消防技术服务工作情况,收集汇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自查自纠表,比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执业范围(含消防维护、检测、评估或消防技术服务)单位名单和“系统”录入信息公布情况,核查是否存在“系统”公示以外机构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情况,重点摸清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但未主动录入“系统”的机构执业情况,建立本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台账。
2.集中检查。大队按100%全覆盖的原则,对临夏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和网上核查。
3.日常检查。大队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系统设置的执业活动专项检查通知,按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公共建筑消防技术服务项目100%检查,其他服务项目不低于20%的原则制定专项检查计划,对辖区2019年8月以来的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进行检查。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严格执法程序、认真调查事实,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大队根据此次专项检查结果,从从业条件、从业人员、执业活动等方面对临夏市行政区内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分析评估,把“整治一批、震慑一批、吊销一批、提升一批”作为硬性任务,跟进保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同时,剖析并整理先进典型做法和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系统梳理行业现状,形成工作报告上报支队。
3.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数量是否满足从业条件要求,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期缴纳社保;
6.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否由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操作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7.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是否公示营业执照、工作程序、收费标准、执业守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投诉电话等事项。
5.是否依法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是否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否签名、盖章;
3.提供具体消防技术服务和出具的消防技术服务书面结论上的检测(评估)人、技术负责人是否已在“系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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