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仅当项目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接受分支机构参与)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地点: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
1.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贫困地区、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严格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作。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
/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4.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