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四季度,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任务,今年第四季度对扫描仪产品进行了抽查,共抽取了2家企业销售的2批次样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为GB 4943.1-2011 《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943.1-2022 《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GB/T 9254-2008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9254.1-2021《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 电磁兼容 第1部分:发射要求》、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对扫描仪的导体的固定、电气间隙、爬电距离、抗电强度试验、保护连接系统的电阻、断开连接器后电容器的放电、直接安装导电金属零部件的热塑性零部件、预期的接触电压、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正常工作条件下)、交流电源端口的传导发射、有线网络端口的不对称模式传导发射、1GHz以下辐射发射、1GHz以上辐射发射、谐波电流等项目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