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2 影像测量仪可以更换物镜镜头,从15X~4300X,最少可进行≥16档倍率切换。
★2.2.1 具有二维平面几何尺寸测量功能,形位公差计算功能,坐标系建立功能,测量结果自动判断功能,测量结果PDF报告生成功能。
2.2.4 可以导入2D数模,2D数模包括但不限于CAD数据转换、非球面公式设计值生成、文本文件转换、标准工件转换、函数指定。可以进行设计值与测量值进行轮廓度计算。
2.2.8 具有3D粗糙度测量功能通过3D数据依照ISO25178标准进行Sa、Sq、St、Smr等参数的评估。
5.2.1 在设备安装现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培训,培训包括技术培训和维修保养培训。供应商应提供详细培训计划和相应培训资料。
5.2.2 技术培训内容包括软件应用功能操作,系统及设备的工作原理、运行操作、校准或标定操作等。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且采购的设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内容,故不具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室)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