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采购包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在此基础上按8折方式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中标金额在100-500万元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1%。2)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a.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b.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3)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开户名称: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上江城支行;账号: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