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安徽省生态环境部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依法查办南京基越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安徽众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安徽锦森环境科学有限公司、安徽新力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文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违法案件。
2022年11月30日,滁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该市某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安装联网的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执法检查。该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报告由南京基越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报告中载明2022年9月28日15时54分—16时14分、16时21分—16时41分、16时48分—17时08分进行了3组颗粒物采样,并出具3组检测数据。经调阅视频监控录像,并询问当事人调查核实,南京基越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采样人员在采集颗粒物样品过程中,实际仅使用一个滤膜采集了一组样品,伪造成3组样品,并出具3组虚假检测数据。
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及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滁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及《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向该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处以罚款10万元、5.84万元。该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2022年9月27日,蚌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该市某屠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安装联网的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执法检查。该公司2022年8月废水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报告由安徽众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经调阅视频监控录像,并询问当事人调查核实,安徽众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未开展总磷、总氮自动监测设备的实际水样测试,报告中记录的测试时间、测试结果以及比对结果等均系伪造。
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及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蚌埠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及《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向该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机构停业整顿,分别处以罚款11.5万元、2万元。该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2022年9月1-2日,安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该市某针织有限公司安装联网的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执法检查。该公司2022年6月废水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报告由安徽锦森环境科学有限公司出具,报告中载明采集水样3批次,开展流量比对1次,对应出具了3组COD、3组氨氮及1组流量检测数据。经调阅视频监控录像,并询问当事人调查核实,安徽锦森环境科学有限公司采样人员现场仅采集水样2批次,未进行流量比对,报告中出具的1组COD、1组氨氮及流量检测数据均系伪造。
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及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安庆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及《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向该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机构停业整顿,分别处以罚款10万元、4.24万元。该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2022年8月28日,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蒙城县大队对该市某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安装联网的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执法检查。该公司2022年7月废水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报告由安徽新力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报告中载明安徽新力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7月4日13:14和14:00在污水排口进行采样,并检测pH项目。经调阅视频监控录像,并询问当事人调查核实,安徽新力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未采集水样,也未检测pH项目,报告中出具的pH项目检测数据系伪造。
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及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及《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向该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机构停业整顿,分别处以罚款10万元、3.6万元。该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2022年6月15日,马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该市某中医院安装联网的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执法检查。该公司2022年4月废水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报告由马鞍山文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经调阅视频监控录像,并询问当事人调查核实,马鞍山文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样人员开展比对监测时,伪造废水采样频次和采样时间;未实际开展自动监测设备质控样和实际水样测试,通过伪造质控样标准样品批号及浓度、检测记录和检测数据等,出具了内容虚假的比对监测报告。
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及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及《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向该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机构停业整顿,分别处以罚款17万元、2万元。该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近年来,少数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为攫取非法利益,置公众环境利益于不顾,采取弄虚作假方式,违规开展检测服务,不仅干扰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而且影响了生态环境部门的科学决策,性质极其恶劣。安徽省生态环境部门将保持严的基调,常态化打击此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强力震慑,确保监测数据客观真实,倒逼包括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在内的环保服务机构健康、规范发展,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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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布近期6起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的通知: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为切实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有关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2年度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能力核验结果,详情如下: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能力核验结果的通知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驻各市(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有关社会化环境检测
日前,甘肃公示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入库遴选结果。详情如下:关于《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入库遴选》的结果公示根据甘环院发[2022]6号文件精神,我院组织专家对检测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经2022年5月24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定甘肃省
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发布2021年度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能力评估结果,26家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全部获得A级及以上评级。详情如下: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实施方案》文件,我厅委托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组织开展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能力评估工作。2021年度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2月6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2021年银川市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共4家单位存在问题存在的问题。
2月3日中国力鸿宣布,于2021年2月3日,公司附属公司力鸿检验集团有限公司拟向胡雪怡、刘洁及陈少英收购目标公司天津之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及天津华能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据悉,天津之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一)主要从事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土壤污染治
日前,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发布2020年度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能力评估结果。全文如下: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发布2020年度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能力评估结果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实施方案》文件,我厅委托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组织开展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能
2020年11月28日-29日,CMA评审专家组受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派对康菲尔检测科技进行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扩项现场评审,评审组由3名CMA资深评审员组成,此次现场评审在康菲尔检测科技四楼会议室进行,公司各部门领导和骨干参与。康菲尔检测科技质量负责人魏彤,依据《检验和校准实验室能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部各直属单位,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公布第四批典型案例:一、河北省领航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案案情简介2023年5月11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复兴区分局执法人员根据上级交办问题线索,对邯郸市钢铁集团钢茂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钢钢茂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经查,邯钢钢茂公司委托河北省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第三批典型案例(企业自行检测报告造假类):一、河北省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案案情简介2023年3月29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峰峰矿区分局执法人员根据上级交办问题线索,对邯郸某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核查。经查,该公司委托河北省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主要排放口开展自
1月18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详情如下: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各州、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为持续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规
9月8日下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联合召开全省进一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处置、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长江流域废水偷排直排环境违法犯罪活动视频推进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副厅长、省太湖办主任秦亚东,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检察长王方林,江苏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总队长孙春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并讲话。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潘良宝主持会议并通报江苏省专项活动工作进展情况。徐州、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常州、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苏州、镇江市公安局分别汇报了专项活动工作开展情况。
你好,法岸环境律师。请问,对于土壤场地调查虚假报告的认定,由于个别检测数据引用错误,构成虚假报告吗?某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6月24日
日前,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阜新市景澄环保有限公司出具虚假环境监测数据情况的通报。详情如下:各市生态环境局、沈抚示范区城乡建设局:近期,省厅发现阜新市景澄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景澄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及报告的问题线索,并组织指导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对相关情况予以调查核
6月2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撤销两家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详情如下:平顶山天水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证书编号6)、河南博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证书编号3)存在未经检验检测,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情形。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之规定,现
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国家药监局以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的方式,组织完成了2019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联合监督抽查将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食品和医疗器械作为重点领。